【康养政策】《<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的建议>复文》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的建议

 

文件名称:《<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的建议>复文》

 

发布时间:2020年

 

发布部门:国家林草局

 

政策内容: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仅限于利用森林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开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体验和森林科普教育。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土地多数由国家划拨取得,存在大量的存量建设用地,可以作为发展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的配套设施用地,进行与项目相适应的改扩建或重建。国有林场(区)存量划拨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允许其自用发展森林生态服务公共设施,为公众提供林区游憩服务等公共设施,或者租赁给市场有偿使用者作为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的必要配套基础设施用地。


科普.png